近日,文山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妇联联合出手,对一起刑事案件中未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导致未成年被侵害的失责母亲开展训诫、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指导失责母亲依法“管娃带娃”。

未成年人王某出生前父亲就因车祸死亡,出生不满一岁母亲便与他人结婚,并将王某交给继父的父母照顾。王某母亲和继父外出打工,五年后母亲与继父离婚,又将王某交给自己的父母照顾,自己继续在外打工,一年后与现任丈夫结婚,继续在外打工,将王某交给现任丈夫的父母照顾至今。王某在外公外婆监护期间被侵害导致严重心理疾病,在是否寻求法律保护上王某与其母亲产生严重分歧,王某母亲在处理问题过程中的言行对王某产生二次伤害,导致王某与母亲产生严重隔阂,不愿与母亲见面,害怕接听母亲电话。
针对此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与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体化办案,及时启动涉案未成年人救助机制,联合州市两级妇联、被害人居住地基层组织,联合开展对被害人救助工作,及时开展对王某心理疏导,帮助王某申请困难救助。
2025年6月10日,在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中心,文山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和妇联工作人员联合对王某的母亲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王某母亲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并因不当言行对王某造成二次伤害行为,对王某的母亲进行训诫,并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对王某母亲今后如何带娃提出明确要求,并告知不履行督促监护令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释法说理让王某母亲转变态度,认识到家长的责任。
砚山县妇联的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结合家长如何关心关爱、教育保护孩子,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消除与孩子隔阂方面对王某的母亲进行教育辅导,让王某的母亲知道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用实际行动改善与王某的亲子关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