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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山之石 琢己身之玉——文山州检察机关开展赴江苏、浙江法院跟班学习人员传导式培训
时间:2025-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借他山之石 琢己身之玉——文山州检察机关开展赴江苏、浙江法院跟班学习人员传导式培训

“原本以为只是简单地培训,没想到同事们把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的先进经验分享得这么精彩,全是干货,为我们打开了新的工作思路,希望这样的培训多来几场。”

2025年11月20日上午,文山州检察机关进行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经验技能分享课,来自全州两级院的3名赴江苏、浙江法院跟班学习的检察人员,以传导式培训的形式为大家分享了他们跟班学习的所思所悟。

文山市检察院的钟继先同志介绍了在江苏南通法院系统跟班学习的所思所悟;砚山县检察院的周薇同志围绕“通州法院概况、跟班学习经历、跟班核心收获、问题与改进”四个方面,重点讲解了通州法院办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创新模式与成效;富宁县检察院的张玉林同志以“党建引领强淬炼 业务融合促提升”为题,分享了浙江金华兰溪法院系统党建引领业务的先进经验先进做法。3位同志授课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深入浅出,紧密结合培训所学、自身理解与感悟,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对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深入思考。


文山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郑传达作培训小结时指出,全州检察人员要在“学深悟透”上持续用力,筑牢思想根基。以此次传导培训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东部先进经验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要在“成果转化”上精准发力,提升工作质效。各部门要对照东部地区的先进做法,聚焦全州检察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把学到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要突出数字赋能,借鉴东部地区“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成功实践,推动检察业务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要强化系统治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延伸;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传帮带”培养模式,让先进经验在全州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在“担当作为”上凝聚合力,服务发展大局。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守护生态安全等方面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在州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县(市)院设分会场,全州检察机关行政、民事检察业务条线及政治部、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同步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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