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部署要求,以省级听庭评议为宝贵契机,帮助基层检察院找准出庭履职短板弱项、学习先进办案理念方法,推动公诉队伍实战能力整体提升,8月31日下午,刘某受贿案省级评议庭在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各级人大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及全州各县(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业务骨干,广南县公职人员代表到场观摩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就被告人主体身份、利用职务便利、权钱交易事实、以民事债务转移行为掩盖受贿犯罪等关键问题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环节,按照案件事实脉络,结合PPT分组示证,完整展示在案证据链条,论证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控辩双方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方面的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开展答辩,精准阐释法律适用意见。同时结合案件暴露出的理想信念滑坡、政绩观偏差等问题,开展法庭警示教育,做到以案释法、以案肃纪。

9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在广南县召开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部分人大代表、州检察院、各县(市)检察院相关领导、业务骨干参加评议,围绕本案出庭公诉质效开展研讨,总结办案经验、查摆庭审短板、明确改进方向。
会上,省检察院评议组及州、县检察院观摩人员开展全方位评议,既充分肯定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出庭仪态规范、指控思路清晰,也精准指出讯问问题设计、争议焦点举证、风险预判预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组长、玉溪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柏利民点评指出,本案采用边举证质证边回应的庭审模式,契合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有助于法庭及时高效查明案件事实,要以本次省级听庭评议为契机,用好用活“一案一复盘、一庭一评议”实战练兵平台,持续强化证据审查、法理研判能力,牢固树立高质效办案理念,切实把每一起刑事犯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云萍作总结讲话。她提出,要落实最高检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工作要求,树立“出庭公诉是刑事检察龙头”理念;要持续深化公诉人法律理论素养,提升对辩护观点回应的精准度;要把评议庭作为实战练兵“磨刀石”,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要抓实业务骨干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强化刑事检察业务管理,优化办案团队配置,全面提升全州公诉工作质效。
下一步,文山州检察机关将深入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出庭能力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提质增效、争创一流”和深化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工作安排,不断提升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当庭指控、释法说理综合履职能力,以高质效刑事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