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改革共成长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易星星
说起检察机关刚刚过去的这场司法体制改革,相信许多同志仍然记忆犹新、甚至是五味杂陈。“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权利清单”“业绩评价”“奖金分配”等等词语也许此刻正在你的脑海里闪现。
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我也有幸参加了这场深刻的革命,跟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获得了职业生涯中重要的成长。曾经,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在过公诉部门。提讯犯罪嫌疑人、审查卷宗、出庭公诉,看着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我的心中充满了自豪感,我觉得这就是我向往的职业生活。然而,仅仅过了4个月,我被分配到了现在的岗位——案件管理办公室。每天做着收案送案、接待律师、流程监控、制作电子卷宗、案件信息公开等繁杂的工作。我羡慕反贪干警查办案件时的飒爽英姿,我向往公诉干警指控犯罪时的侃侃而谈,而我却只能蜗居在这小小的办公室里,每天重复着差不多同样的工作。我一次又一次的问自己,我的价值在哪里?
于是,在司改之初,当听说可以双向选择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一,三个志愿,我填的都是主要业务部门。我怀着满心期望想到一线办案部门去锻炼自己,认为一线办案部门才能出成绩,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在未能如愿的时候我痛苦过,甚至低沉过。直到有一天,我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看到了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李珊珊同志的先进事迹,我才拨开了眼前的迷雾,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李姗姗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在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初就在那里工作。案件管理作为近年来检察机关的一个新兴部门,十几项工作职责,每一项都毫无经验可以借鉴,谁也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干。面对困难和挑战,她没有退缩,而是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收案标准;针对受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调研解决了全市跨区域长途汽车犯罪案件管辖权确定难的问题;工作中她察微析疑,通过审查证件,发现了全省首例“假律师”案。
程序是否合法、羁押是否超期、涉案款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等等,李姗姗这个检察业务的“大管家”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情。由于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首届管理业务竞赛中,李珊珊荣获“业务能手”称号,并当选2016年云南省十大法治人物,云南最美检察人物。
李姗姗的事迹让我明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无论你在哪个部门,只要勤奋学习,踏实肯干,一样可以实现自我价值。远的不谈,就说近的吧。我院的余勇同志,从公诉到法律政策研究室,他干一行爱一行,毫无怨言,兢兢业业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还有办公室的黄汉祥、刘代芳,技术处的李俊涛、唐孟艳,政治部的张永、武晗、计财局的许福金、尹泳江等同志,无一不是在最平凡的岗位默默奉献着。
如果说业务部门是红花的话,综合管理部门、检务保障部门就是绿叶。红花也需绿叶配!我想全国检察机关正是有了千千万万个余勇、李珊珊,千千万万个后勤人员的努力,才有了检察事业的蒸蒸日上。所以,同事们、朋友们,无论你从事的是业务管理还是检务保障,无论你是检察辅助人员还是司法行政人员,无论你是红花还是绿叶,结出的都是我们检察事业的累累果实!
人生有路标,前进有方向,我与改革共成长。排除了杂念的我,在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中已经成熟的我,满怀热情和力量,期待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奋努力、奋发向上。让我们为了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