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与生命健康。2024年4至5月,富宁县检察院在开展消防安全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中,将敬老院消防安全作为监督重点,对全县13个乡镇共计15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发现,部分乡镇敬老院因建设时间早,消防设施老化,部分设施设备缺失,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点,对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检察机关于7月份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县民政局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检察机关4月初开展初步调查时便派工作人员同步跟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班子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各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达标改造。7月份收到检察建议时,民政部门已提前部署好整改工作,并已完成项目立项、公开招投标,准备进入到施工阶段。

在敬老院达标改造过程中,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及处突能力,县民政局于8月底,组织全县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15个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暨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及应急演练,邀请县消防救援局专家到场,围绕养老服务机构如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潜在风险隐患,如何进行人员疏散、自救、逃生,如何正确操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设备使用和维护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械实操培训。
截至10月底,除那能乡敬老院列入2025年底拆除重建项目外,其余12个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在本次整改中,县民政局共投入资金706万元,对12个乡镇敬老院水泵房、自动消火控制室、火警报警系统等全面提升改造。为确保各敬老院消防设施运转正常,县民政局还委托具备消防专业维保资质的公司对新华、板仑等7个公建公营敬老院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保服务;对归朝、阿用等8个公建私营的敬老院则督促相关公司聘请专业消防维保机构进行日常维护。至此,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和使用管理得到了全面提升,敬老院老年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较好的保障。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延伸检察职能的触角,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检察监督以及关爱老年人的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共享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筑牢养老机构安全防线,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