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检察为民”宗旨,近日,西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农兴山带领检察人员多次深入案件当事人家中,在火塘旁、在矮凳上,反复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释法说理、多主体联合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一件申请检察监督的民事纠纷疑难案件。

案情回顾
该案为发生于2021年的合同承揽纠纷案,在一审和二审中,经过多次调解无果,申请人一直坚持认为承揽人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将承揽的木材砍伐完毕,同时还偷偷将未砍伐的木材出卖,造成其经济损失10万余元,于是拖欠了对方部分承揽费用,但对于其提出的主张又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申请人不服一、二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又被驳回之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检察化解
群众之事无小事,件件应当“心头事”。西畴县检察院接到州检察院交办案件后,农兴山检察长亲自带队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核心,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特别是紧抓申请人申请监督的理由及存在的心结认真倾听诉求,全面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缓解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引导申请人要合法解决矛盾纠纷。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人转变一开始强烈的对抗情绪,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书》,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西畴县检察院将一直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落实“三必到四必访”工作机制,做实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