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王某某涉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在边境小坝子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秩序井然,20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分组列举证据,有力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利用边民身份,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王某某受杨某某安排,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普法宣传
庭审结束后,庭审现场立即转变为普法现场,公诉人结合该案对旁听群众以案释法,发放《守护边境安全 远离跨境犯罪》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知识,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边境各族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