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检警协作再升级 十条措施护“未”来
11月5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与马关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正式会签《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聚焦痛点,实现分类介入。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殊性、必要性,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纳入介入范围,将拘留后拟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介入时间进行严格限定,确保介入及时有效。
二是规范程序,实现全程跟踪。明确介入启动程序、协作流程、反馈方法等,建立“介入—反馈—跟踪”机制,细化每类案件的介入反馈方式,并对介入期间的侦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诉讼。
三是强化落实,实现办案协同。通过机制化建设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口前移,全面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四大检察”工作职责,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督促监护、社会救助等纳入介入工作,构建全覆盖的保护体系,实现司法保护与权益保障有机结合。
该《措施》的会签,有效破解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沟通衔接不畅、标准不统一”的难题,为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合力筑牢司法保护防线、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