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广南检察办好“小案”化纠纷
近期,广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土地地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中,办案人员通过到案发现场实地走访、向涉案双方释法说理、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地界等方法,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握手言和,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梁某洪和梁某明系同村村民,2025年2月15日下午梁某洪看到梁某明在两家地界处用水泥砖砌地坎,认为梁某明所砌的水泥砖地坎超过两家之间的地界,便与梁某明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梁某洪将梁某明拖拉摔倒至水泥砖上,致使梁某明腰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广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本案虽系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但根源在于未得到有效解决的民事土地地界纠纷。若就案办案,一诉了之,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使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埋下更大隐患。找准了问题根源,承办检察官决定到实地进行走访,向村委会、村小组干部、周围群众核实梁某洪与梁某明两家原始地界位置以及土地四至界限情况。并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为双方分析利弊,提出解决方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终梁某洪愿意赔偿梁某明损失,梁某明也表示愿意谅解梁某洪,双方也针对地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保证双方不再因地界问题发生争执。同时,承办检察官也对现场勘查中的围观村民进行现场普法,要求村民在面对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智,积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解决问题。
面对轻伤害案件,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的境界,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