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检察听证 维护生态环境利益
2026年2月5日上午,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的二位不起诉人是否应当行政处罚等问题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案件当事人、县林业和草原局代表、三名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可处罚性进行说明。参与听证的听证员了解案件情况后,围绕争议焦点及处罚事由、结合当事人的行为,一致认为该案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和现实性,建议林草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当事人及时恢复生态环境。
会后,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当场向县林业和草原局送达检察意见书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说理教育,当事人当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做好后续的生态环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