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一面印有“严谨认真负责任,体贴入微扶人心”字样的锦旗,被郑重地送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

近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员带头高质效实质性化解一件刑事立案监督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申请人宁某与被申请人邓某某系朋友关系。2024年的一天,俩人商议一起投资做葡萄生意,邓某某负责选购葡萄地和对外寻找销路,宁某通过微信转账给邓某某5.85万元。之后宁某多次向邓某某了解生意情况,邓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宁某怀疑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邓某某的行为不属于诈骗,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宁某不服,遂向文山市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文山市检察院受理后,经过走访、调查、调卷审查,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谈、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得知邓某某收到宁某的钱后,一部分用于弥补自己做生意亏本,另一部分用于亲属住院治疗费,并没有用于俩人约定的葡萄生意。邓某某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明显,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市检察院不支持宁某的监督申请。
但案结事未了,宁某的经济损失怎么办?为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市检察院包案领导、案件承办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会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市检察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和法结,邓某某同意调解结果,并当场偿还宁某各项经济损失6.0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宁某也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这面鲜红的锦旗,既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真情肯定,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和有力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