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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探索“双语+”模式赋能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建设
时间:2026-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中越边境、滇桂交界的富宁,素有云南“东大门”和“出海口”之称。境内聚居壮、汉、苗、瑶、彝、仡佬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常住总人口的75.3%。独特的地理区位与多民族共生的社会生态,决定了富宁检察工作必须走一条“守国门、连民心、护边疆、促团结”的特色之路。近年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创新推行“双语+”工作模式,将双语公诉、双语普法深度融入边民互市监管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法治力量筑牢边境安全屏障、架起民族团结桥梁,用“双语”之笔绘就边疆法治新图景。

双语公诉:让公平正义“听得懂”

将双语服务贯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办案全过程,在权利义务告知、讯问询问、认罪认罚具结、出庭公诉、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全程提供双语翻译和释法说理,把生硬的法律术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乡音土话”,把民族语言服务深度嵌入办案全流程,切实打破语言壁垒,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三年来,累计办理双语公诉案件65件72人。针对部分少数民族群众不通晓汉语的实际,该院在文山州率先推行“双语公诉”制度,检察官在取证、讯问、出庭等环节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有力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将双语公诉延伸至巡回审判一线,联合法院、公安等部门深入田蓬镇等边境村寨开展公开庭审,让少数民族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使法治声音直达边境村寨、民族校园和易地搬迁点。通过将“法律语言”转化为“方言俗语”,双语公诉确保各族群众在诉讼中听得懂、能理解、真认同,真正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心坎上。如2023年办理黄某某滥伐林木案时,为达到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庭审效果,将庭审现场搬到乡镇赶集日的农贸市场,现场群众达千余人且均为当地壮族群众。被告人和旁听群众均不通晓汉语,庭审中检察人员与法官耐心将法律术语译为壮族母语,确保程序顺利进行。最终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1000元,同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对被毁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恢复原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1000元。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还采用“壮语+汉语”双语形式为现场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让宣传更接地气、普法更入人心。

双语普法:让法治种子“扎下根”

富宁县检察院采取“双语+”形式抓实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将“四大检察”宣传任务分解至业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作多语种宣传材料,并严格落实“百个单位包千村”“百名干警抓千村”精准普法责任制,35名干警挂联2个乡镇16个村委会。针对挂联区域民族特点,灵活采用“汉语+壮语”“汉语+苗语”“汉语+瑶语”等方式开展双语宣讲。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开展以来,累计组织宣传活动32期,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根据县上统一安排,由检察长担任县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35名干警担任“第二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前深入各班开展普法教育,三年来持续举办法治讲座300余场次。抽调15名少数民族检察干警成立“法润壮乡”宣讲团,以“走出去、沉下去、入家门”的方式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讲;驻村工作队员“秒变”宣讲“翻译官”,开展集中宣讲、分片包组、群众会议等活动;“巾帼”普法小分队深入挂钩联系点重点宣传《民法典》《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新修订《刑法》编入壮族山歌,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领悟法规内涵。以“赶街天摆摊、火塘夜话、板凳宣讲”等接地气形式,把民法典、反诈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身边小故事,推动普法嵌入办案全流程,在公开听证、出庭公诉、案件宣告等环节同步开展双语释法说理,邀请寨老、民族头人参与调解,用群众熟悉的情理逻辑讲透法理,把双语普法作为打通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近三年来累计踏遍全县13个乡镇151个民族村寨,用壮语、苗语、瑶语将法条揉进铜鼓调、山歌声里,让法治种子深植乡土、生根发芽。

双语守边:让国门防线“筑得牢”

田蓬口岸为国家一类口岸,是富宁融入“一带一路”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窗口。随着边民互市贸易日益活跃,规范跨境秩序、保障归侨侨眷权益、维护口岸安全成为检察工作重点。富宁县检察院主动将服务延伸至口岸一线,实地调研边境建设,协助海关、边防完善反走私工作细节。2023年以来,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03件185人,提起公诉105件238人,并针对利用互市贸易走私等新问题,强化涉边犯罪综合治理,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在涉外案件办理中,率先建立涉外案件翻译人才库,收录越南语、泰语等小语种翻译人员8名,随案提供翻译服务。副检察长韦慧芬撰写的涉外案件分析报告获评全省优秀检察业务研判报告,其本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外检察人才库候选人,并获评2025年云南省“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同时与边境管理大队签署协作机制,明确提前介入、派驻检察官、联席会议等事项,5名检察官受聘为各站所执法顾问。通过入户走访、巡回公诉等形式,引导边民爱护边境设施、遵守国境法规,坚决抵制跨境犯罪,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双语通心:让石榴籽“抱得更紧”

富宁县检察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殷切嘱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双语检察工作全过程,将双语服务作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法定诉讼权利、密切检民血肉联系、化解基层矛盾、维护民族团结的核心抓手,全力促进边疆民族团结进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少数民族党员先锋岗”,选派3名少数民族党员窗口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富检宁心”调解工作室,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检察履职重点,推动法治化实质性解决。近三年通过双语接访累计服务300余人次、化解基层矛盾100余起,推动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0余件,成功化解多起沉积多年的重复信访积案,辖区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2.5%,获得“控告申诉示范窗口”等荣誉。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全州率先设立“双语服务窗口”,安排双语干警专职轮值接待,用熟悉的民族语言倾听群众诉求、解答法律疑惑、疏导负面情绪。总结形成双语接访“三件套”工作法——舒适的座椅、温暖的茶水、熟悉的方言,让远道而来的群众一进门就能感受到被尊重的暖意。因边境线上中越双方边民少数民族居多,在选派守边人员时特别抽选工作经验丰富且知晓当地民族习俗的检察人员担任联防所所长,连续5年负责苦竹垱联防所的巡逻值守,党员干警日夜坚守2000余天,从未发生双方边民私自跨越边境线事件,边境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典型。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率队到院调研,对富宁县检察院履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从壮乡苗岭到彝家瑶寨,从田蓬口岸到边境村寨,富宁县检察院以“双语”为桥、以法治为盾,在75公里国境线上书写“检察蓝”守护“边疆安”的生动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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