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
文山州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文山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省、州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努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稳中有升,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持续得到打击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14人,同比上升140.75%;不捕450人,同比下降145.9%人,不捕率19.04%,同比增加0.33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090人,同比上升19.72%;决定不起诉268人,同比上升70.7%,不起诉率为7.98%,同比增加2.25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825人,同比上升61.8%;排在第二位的是偷越国(边)境罪341人,同比上升231.1%;排在第三位的是盗窃罪300人,同比上升10.7%;排在第四位的是故意伤害罪211人,同比下降11.7%;排在第五位的是聚众斗殴罪165人,同比上升33.1%。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逮捕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5倍;决定起诉2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34 %。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0人,同比下降52.4%;决定起诉19人,同比下降92.5%;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3.94%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03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877人,占提出总数的92.33%;幅度型量刑建议156人,占提出总数的7.6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966人,采纳率96.7%。
(五)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6件,同比下降60.4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1件,占监督数的58.33%,同比减少4.9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4件,同比上升16.67%;已纠正62件,监督采纳率73.81%。
3.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下降20%;法院同期审结5件(含上年抗诉后未审结数),采纳抗诉意见4件,采纳率为8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次,同比上升12.5%;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5件,占提出纠正数的55.56%。
(六)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82人,同比下降42.25%;同期已纠正84人(含上年提出数),同比下降20.75%。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8件,同比上升242.86%;同期已纠正46件,纠正率95.5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1人,同比下降9.82%;同期已纠正101人,纠正率100%。
(七)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同比下降33.33%。其中,滥用职权3件3人,徇私枉法罪3件3人。所查办的6人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人。
二、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对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加大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同比下降48.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66.6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下降33.33%。法院同期采纳1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5%,同比增加4.17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4件,同比上升76.67倍。法院同期采纳8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39.73%,同比减少26.94个百分点。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6件,同比下降20%,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5件,同比下降25%。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明显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同比上升53.33%;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上升128.57%。法院同期采纳4件,占提出数的25%,同比减少17.86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3件,同比上升481.57%;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28.57%。法院同期采纳3件,占提出数的33.33%,同比减少9.53个百分点。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件(去年同期为0件)。
四、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不断加大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5件,同比上升27.7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8件,占立案总数的16%,同比增加13.08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47件,占立案总数的84%,同比减少13.08个百分点。开展公益诉讼巡河湖行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盘龙河、普者黑湖泊污染问题进行摸排,对污水直排盘龙河、鱼塘养殖污染普者黑湖泊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4件,同比上升0.8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100%,占同期立案数的1.42%,同比增加0.69个百分点。2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含上年起诉案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判决支持2件,支持率66.67%。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深化,特殊制度进一步落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5人,同比上升229.27%;不捕41人,不捕率为23.3%,同比减少13.62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26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2人,同比上升21.5%。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16人,同比上升10.48%;不起诉61人,不起诉率34.46%,同比增加13.14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6.48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4人,同比下降14.29%,占审结数的16.33%,同比减少3.39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43人,同比下降8.9%。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社会调查22次,同比上升29.4%;开展法治巡讲23次,同比上升475%。
六、信访数量总体下降,司法救助力度持续加大
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93件,同比下降3.12%,其中重复信访1件;开展司法救助22人,同比上升7.3倍,发放救助金21.2万元,同比上升42.4倍。
七、入额院领导积极办案,以上率下作用明显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78件,同比上升57.2%。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14件,占13.5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1364件,占86.44%。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127件,占71.92%;民事、行政检察类282件,占17.87%;公益诉讼检察类169件,占10.7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州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9人次,同比下降37%。检察长列席1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44.8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