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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72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西畴县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8.依法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9.负责全院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0.规划院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11.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职能、积极作为,为西畴发展大局服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开展检察履职战。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提前介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33人、跨境违法犯罪案件15人,批捕涉疫情刑事案件614人,提起公诉77人。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向抗疫捐款4950元,组建疫情防控先锋队参与社区防控。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及企业抓好护航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开展防疫普法宣传,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综合运用网络办公办案、远程视频系统询问、讯问、出庭,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检察办案。人人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助力美丽西畴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集中精力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依法办理王某某、芶某某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11宗犯罪案件,落实打财断血” “破网打伞要求,对3560余万元涉黑财物依法提出处置意见均被法院采纳,移送涉案线索30条,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1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扫黑除恶达到六清要求。

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办好金融犯罪案件。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抓好三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审查逮捕涉卡案件8人,审查起诉8人。二是办好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审查逮捕 1人,审查起诉10人。重视生态环境修复,推动补植复绿恢复植被7.6亩。三是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巩固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工作重点,以遍访、调研、政策宣讲、感恩教育、指导发展等方式开展送法送政策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提升挂联点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满意度。认真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补齐短板,为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作出积极努力。投入扶贫资金3万余元,派出驻村工作队2人,院内腾出保洁员岗位安置东安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2人。全院干警年内进村入户开展工作426人次。

做好做实群众来信来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来信6件,来访30件,刑事申诉案件2办结率为100%。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特色作用,主动把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开展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有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案当事人获得司法救助金共3.6万元。

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再落实。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止在校学生遭受性侵害作为核心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常抓不懈,促进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通过召开联席会、日常联络、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及督促开展教职员工入职违法犯罪档案查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方式抓好落实工作。院主要领导开展宣讲8次,开展工作调研和督促检查12次。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官深入校园上法治课32场(次)。

2.更新理念、提升质效,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坚持在履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聚焦四大检察,以法治方式助推西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抓实抓好刑事检察工作。主动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0人,提起公诉215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件,提出侦查建议600余条,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全年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案174人,适用比例达82.46%,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全覆盖,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6.1%。刑事-件比11.33。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抓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10人,纠正侦查、审判、刑罚执行违法情形9件,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在押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6人。办理自侦案件线索22人,立案侦查11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2件。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宽容不纵容,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对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实施帮教。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

抓实抓好民事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加强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等工作,提升民事监督案件办案质效,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办理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7件,对审判、执行程序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3次,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抓实抓好行政检察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履行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案件开展监督2件,对行政审判程序开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件。

抓实抓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6件,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回复听证10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收取土地复垦费1142.32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939.29万元、水资源费123.76万元。通过座谈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拨付教育专项资金620万元、退耕还林资金522.5万元。                                                          

3.从严治检、从严管理,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建设。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形式、多层次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61次,认真做好省检察院巡察州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梳理整改任务18项,制定整改措施81条。贯彻民主集中制,通过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对18三重一大事项做出议定。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增补1名优秀业务骨干进入院领导班子,完成在职干警职级按期晋升10人、择优选升2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集体和个人荣获州、县表彰4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机制,开展慵懒散乱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做到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对干警开展廉政教育谈话6次,开展纪律作风自检自查18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具体落实到理论武装、思想教育、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新闻宣传等工作中。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检察工作信息451条。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增强人人参与、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认真弘扬践行新时代西畴精神。通过开展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党组书记带头深入挂钩点、走进干警课堂、融入学校法治讲座等方式进行宣讲,支部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共同带领全体干警将学、查、做贯穿学习践行新时代西畴精神热潮全过程等举措,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12次,切实把贯彻落实省委重读重解重用西畴精神’”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并落到实处。

4.接受监督、深化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检察权和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人民的监督下履职尽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精神,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配合州人大调研组到西畴开展专题调研公益诉讼视察工作1次。配合州检察院走访省、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1次。向州、县人大调研组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次,对人大调研座谈提出的10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认真办理县政协委员提出的2条书面建议,并向县政协常委会汇报落实办理情况。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检察听证会等活动44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平台,接待律师阅卷33人次,公开法律文书154份,发布案件信息29条。组建法治宣传队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分赴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宣传,结合群众关注度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民法典相关知识、公益诉讼”“危险驾驶”“安全感满意度等内容宣传38次,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西畴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88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67万元,占总收入的95.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09万元,占总收入的4.89%。与上年1070.63万元对比减少189.87万元,下降17.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87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53万元,占总支出的75.62%;项目支出213.61万元,占总支出的24.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107.6万元对比减少231.4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9.85万元。与上年888.89万元对比减少259.04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14万元。与上年218.71万元对比减少10.57万元,主要原因减少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第二批办案项目资金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4.2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法警加班补贴发放;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检察服、警察服购置支出;2020年检察系统专项补助经费1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4%。与上年1102.25万元对比减少264.2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福利支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32.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0.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万元,资本性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208.14万元,其中:检查监督支出139万元,其他检察支出69.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9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1.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预算24.22万元的7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规定及县检察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05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1万元比上年数决算数18.66万元减少0.55万元,减少了3%,减少的原因是:西畴县派出所重建,导致异地办案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0.39万元一致,下降了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县级政府出台了同城不能接待的规定和检查调研人次减少,至使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1万元,占97.89%;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产生接待批次9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公务接待费用0.39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18万元,与上年66.75万元对比增加14.43万元,增加21.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委托业务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74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5万元,固定资产67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2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33.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5.55 

73.95 

671.6 

485.95 

 

 

185.6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28%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附表10-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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