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7月2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系统抓实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笃行不怠做优刑事检察。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2件,监督立案2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4人、漏诉8人,监督纠正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0件次,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批捕97人、起诉230人,同比增长10.3%、下降1.3%,对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24人、不起诉44人,同比增长25%、下降188%。在办案中注重以案释法、明理解纷,促成刑事和解4件,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基层稳定。健全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分别对看守所和社区开展巡回检察,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53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开展有针对性释法说理52次,制发检察建议9件,助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二)靶向施策做强民事检察。强化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好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9件(其中:生效、判决、裁定监督1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6件,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4件、支持起诉37件)。促进民事诉讼程序更规范,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三)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其中:非诉执行活动监督2件,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检察监督2件,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2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3件)。常态化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均得到采纳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公共利益”根本属性和“可诉性”办案标准,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4件(其中: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消防安全领域1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件,未成年人保护领域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涉农民工案件12件),全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座谈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实现公益保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90125.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8480.83元,占总收入的98.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1644.42元,占总收入的1.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8446.95元,增长5.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5915.51元,增长6.22%;其他收入减少97468.56元,下降44.4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等。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高检院下派干部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1627162.45元。其中:基本支出7405556.56元,占总支出的63.69%;项目支出4221605.89元,占总支出的36.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7108.71元,增长7.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722.82元,增长1.99%;项目支出增加712385.89元,增长20.3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二是增加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支出,三是增加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5556.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2010.15元,占基本支出的8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3546.41元,占基本支出的13.55%。人均开支224410.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1605.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82637.89元。
2024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178968.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
检察系统2024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方面的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8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经费2262837.89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系统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方面的开支。
检察系统2023年度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319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系统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方面的开支。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文化创建、高检院下派干部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848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8%。与上年相比增加665915.51元,增长6.22%,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4520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27156.7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4864.7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76.00元,项目支出4221605.8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增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7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3559.36元,工伤保险7236.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增加和年中清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37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完成年初预算的90.1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9470.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90658.27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6243.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导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61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和年中住房公积金清算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500.00元,决算为19655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8605.75元,下降41.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500.00元,决算为194950.2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18%,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2%,完成年初预算的8.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322.78元,下降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82.97元,下降68.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82.97元,下降68.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552.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8605.75元,下降41.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4500.00元,决算为19495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6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22.78元,下降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2.97元,下降68.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82.97元,下降217.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4批次、接待人次28人,发生公务接待支出1602.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4864.79元,比上年增加38519.57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形成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1165609.98元,其中,流动资产417868.84元,固定资产10747740.1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247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44896.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96873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976.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8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158.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