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一)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护航县域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坚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能动履职,挺膺担当,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更加精准有效。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更加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重拳整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对涉企案件全链条审查,对违规查扣冻和失信惩戒措施制发检察建议,全面开展涉企“挂案”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扎实开展“深、联、帮”专项行动,做实涉企检察服务,送法进企,护航企业行稳致远。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督促行政机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入河排污口,生活污水及养殖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腐败及衍生犯罪的打击,移送洗钱犯罪线索和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联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推动形成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二)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在践行人民至上中诠释检察初心。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用好“人社+检察”“工会+检察”机制,帮助农民工、残疾人维权讨薪,督促提交保函或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心保障“劳有所得”。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向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实现应救尽救。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护航“舌尖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推动全县中小学整改问题,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围绕“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擦亮“逐梦未检”品牌,“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实预防和挽救相结合,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进行起诉,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及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安排检察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做好社会治理“推动者”,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交通肇事、轻伤害等轻微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群众信访,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将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延伸。派员入驻县综治中心,探索“检察+综治”刑事和解新路径,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提升群众尊法守法意识。
(三)始终坚持为法治担当,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恪守检察职责。始终锚定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深化提前介入办案机制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运用为重要手段,在案件办理的源头进行把关。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对社区矫正执行违法、监管执行违法和财产刑执行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筑牢司法公正防线。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助力改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防止“不刑不罚”,填补治理漏洞。聚焦“公益保护”,更好地服务“国之大者”和守护“民生所盼”。立足国有财产保护,对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不到位问题,以“人大+检察”双效监督模式,向相关单位及乡镇提出检察建议。开展闲置校舍专项整治,制发磋商意见书,促成出台《砚山县中小学闲置校产处置实施办法》,推动部分闲置校舍资产得到有效处置。
(四)始终坚持为检察强基,在锤炼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深入挂联村委会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持续打造“砚检如山”品牌矩阵,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常态化抓实“三会一课”,创新党建共建模式,开展“党建+N”活动,联合江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州检察院、税务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让组织生活“活起来、实起来”。以人才强检蓄势聚力,构建“分层分类+实战实训”培养体系,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和各类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人才动能。以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 “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内部沉浸式督察,让过硬纪律作风成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以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加快落实数字检察战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拓办案思路,推动监督模式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以检务公开提质立信。强化办案全链条质效管控,落实“每案必检”。自觉接受监督,向县人大报告行政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庭审旁听、磋商会等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砚检播报”“砚检小剧场”等检察信息,传递检察声音,让公平正义可听可感可触。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636096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3892.04元,占总收入的93.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27077.54元,占总收入的6.8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9651.53元,增长9.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10196.46元,增长11.00%;其他收入减少40544.93元,下降3.47%。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收入增加,主要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637636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6840.61元,占总支出的77.17%;项目支出3739521.97元,占总支出的22.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1994.16元,增长9.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9394.15元,增长7.75%;项目支出增加562600.01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职级晋升,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36840.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6888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7951.29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人均开支221698.9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9521.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3001385.37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88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7587.51元,主要用于省级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支出。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132349.09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金、县级保障书记员工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51479.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3%。与上年相比增加1527783.97元,增长11.13%,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27217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41303.4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32763.7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932.00元,项目支出4357585.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二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34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4270.36元,工伤保险8076.5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底在职人员退休1人,因此,年初预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形成指标结余。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177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44901.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52760.21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41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底在职人员退休1人,因此,年初预算的卫生健康(类)支出形成指标结余。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51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增公积金,因此,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超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000.00元,决算为217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774.26元,增长28.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决算为21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5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1899.26元,增长3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25.00元,下降85.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25.00元,下降85.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5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774.26元,增长28.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决算为21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54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制2025年度部门决算时,财务人员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30000.00元漏填,最终导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的取数为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899.26元,增长3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25.00元,下降85.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25.00元,下降85.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老旧严重,车辆故障率高,油耗增加,导致本年车辆维修费用和燃油费涨幅较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1批次、接待人次10人,发生公务接待支出540.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763.75元,比上年增加71544.43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党建活动和工会活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9484869.04元,其中,流动资产148918.11元,固定资产19333988.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1961.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206.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增加372770.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5项,账面原值1055746.2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717.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8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9820.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360.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6360.2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