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7月16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三)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州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州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五)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州委主管部门管理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州委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十四)领导全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县(市)级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技术工作。
(十六)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驻监狱检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技术与信息部、检务督察部、财务装备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6人;经费自理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5人(离休0人,退休7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批捕1689人,起诉3908人,监督立案和撤案8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2件次,纠正漏捕、漏诉56人,提出抗诉6件。审查“减假暂”案件1400件,书面提出监督意见166件。文山市、麻栗坡县检察院办理的2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例。
(二)做优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协调推进生效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75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改判7件;提出民事“两违”监督检察建议161件,法院采纳159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排查线索33条,监督纠正7件。广南县检察院办理的2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经验在全省推广。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和解息诉172件,涉及金额563.12万元。州检察院和西畴县检察院共同化解一起跨度长达12年的矛盾纠纷,当场兑现执行款20余万元。州检察院、砚山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排除妨害纠纷检察和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三)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与多方联动相结合,深化府检联动、规范“两法衔接”。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采纳率100%;办理执行违法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32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318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防止“当罚不罚”,更好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富宁县检察院督促人社部门履行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四)强化公益诉讼监督。立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54件,磋商结案133件,发出检察建议7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8件,已判案件全部获法院支持。开展闲置校舍专项监督行动,促成有关部门制定《文山州中小学闲置校舍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县检察院办理的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推进数字检察文山实践。通过科技赋能,以“小切口”推应用、破难题、提质效,借助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应用法律监督模型100余个,发现监督线索5000余条、办理监督案件301件。文山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各省模型应用工作表现优异的检察院”,州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模型应用优胜单位”及“优秀组织单位”。州检察院1名检察人员在2025年全国网络安全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复赛中获评“优胜奖”。砚山县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引进数智化辅助办案系统,开展涉税专项监督,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126.00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3325724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11232.00元,占总收入的93.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46011.06元,占总收入的6.1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1334.35元,增长3.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9609.62元,增长4.21%;其他收入减少138275.27元,下降6.3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收入增加431661.45元;二是财政拨款检察系统“数字检察”项目、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修缮等项目收入增加827948.1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33531873.14元。其中:基本支出24791314.77元,占总支出的73.93%;项目支出8740558.37元,占总支出的26.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8022.50元,增长4.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9306.48元,增长4.73%;项目支出增加398716.02元,增长4.7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人员工资调资人员经费增加,以及2024年度地方财政保障聘用人员部分经费列入项目支出,2025年度列入基本支出,故导致2025年度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5年度检察系统“数字检察”项目、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91314.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69138.77元,占基本支出的8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217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38%。人均开支258242.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40558.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5006602.7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1745291.87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84933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系统办案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方面的开支。
检察系统“数字检察”项目经费730487.80元,主要用于开展机房改造方面的开支。
检察系统2024年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维修项目经费99200.00元,主要用于办案场所维修改造开支。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309640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驻院纪检组工作经费开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11232.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8%。与上年相比增加1193775.62元,增长3.98%,完成年初预算的144.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742849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8%,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295805.5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90302.1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66.00元,项目支出8430918.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二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015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64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46581.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72455.94元,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4960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退休人员增加,因此,年初预算的卫生健康(类)支出形成指标结余。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39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增公积金,以及2025年度新录用人员公积金无年初预算,因此,导致住房保障(类)支出超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3800.00元,决算为643727.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778.00元,增长43.3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决算为22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64%,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800.00元,决算为414869.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45%,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58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9.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3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622.00元,下降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00.00元,增长3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00.00元,增长31.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3800.00元,支出决算为643727.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778.00元,增长43.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决算为22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800.00元,决算为41486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决算为58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23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22.00元,下降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0元,增长3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00元,增长31.4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系统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和车辆老旧程度逐年进行更新,根据购置计划,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的车辆更新数量较上年增加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办案业务工作需求,新增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0302.12元,比上年减少50994.24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度调出人员、退休人员较多,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8282336.33元,其中,流动资产1304786.81元,固定资产31832075.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670450元,无形资产1952899.08元(净值),其他资产522125.0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388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8159.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6项,账面原值2671400.3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7094.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1647.4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205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4857.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9109.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89109.6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7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