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8月1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9.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
10.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丘北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不懈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立足“十五五”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定位,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2.坚持不懈做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发挥驻园区法律服务站的作用,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综治中心联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3.坚持不懈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聚焦“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部署,落实“三个善于”要求,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精准性、规范性,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督。
4.坚持不懈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开展轮岗、实训、竞赛,培养人才骨干、领军人才。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优化内部监管,接受外部监督,完善“大管理”格局,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28,920.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9,520.7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69,4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986,922.89元,下降29.2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59,520.71元,其中:本年收入9,278,230.71元,上年结转收入81,29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78,230.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7,922.89元,下降4.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28,920.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59,520.71元,其中:基本支出8,518,230.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212.89元,下降5.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公积金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841,2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290.00元,增长10.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申请将2025年第一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81,290.00元结转至2026年继续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70,050.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513,29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760,000.00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72,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81,29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2,528.5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6.07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4,201.07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963.9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208.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2,232.7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8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3次,共计接待313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调整编报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纳入省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全年受理案件数≥300件,刑事案件捕后不起诉率≤2%。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高物业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将“两房”物业管理工作推向市场化,逐步实现“两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6年网上办案率=100%、人代会检察工作报告人大代表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4,151.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243.20元,下降4.9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变动,导致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委托业务费预算均为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丘北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507,951.77元,其中,流动资产188,160.59元,固定资产19,193,161.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73.16元,其他资产2,116,156.5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01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81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6项,账面原值1,721,364.4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