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马关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凝心铸魂,以更强信念把牢政治方向。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深化“检护边关·一马当先”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申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效。
2.履职尽责,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统筹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公开听证、信访维稳、司法救助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依托检察建议深化诉源治理,推动涉检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3.聚焦主业,以更优效能强化法律监督。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全面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扎实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好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紧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
4.锤炼本领,以更严要求夯实发展根基。常态化开展精准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政法干警“十严禁”等纪律要求,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91,637.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70,137.7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5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7,441.03元,下降5.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其他收入减少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70,137.70元,其中:本年收入7,866,461.15元,上年结转收入503,676.5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66,461.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4,023.97元,增长7.0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按比例提取缴纳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二是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较2025年增加503,676.55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91,637.7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70,137.70元,其中:基本支出7,266,461.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47.42元,增长0.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按比例提取缴纳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项目支出1,103,676.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3,676.55元,增长8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支出较2025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37,791.9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727,676.55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其中: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00,000.00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00.00元、上年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等503,676.55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815.0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2.62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3,987.1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1,016.3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897.6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1,280.4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63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17.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000.00元,下降36.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3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3,000.00元,下降14.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3,000.00元,下降14.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调整编报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纳入省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2026年受理案件数≥500件、案件比≤170%、认罪认罚上诉率≤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充分履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资金统筹、预算执行、财务核算、装备配置、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各项检察履职,2026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的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71,771.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74.41元,增长0.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按工资总额计提的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委托业务费预算均为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6,022,271.16元,其中,流动资产2,441,786.69元,固定资产12,741,963.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6,545.40元,无形资产30,743.97元,其他资产1,231.6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7,71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7,26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1,920,048.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