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8月8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为大局服务,全力维护边疆安全。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3件244人,批捕220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344件490人,起诉469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29件35人。二是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批捕跨境犯罪117人,起诉110人,提前介入跨境犯罪2件,开展巡回公诉2次。三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协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6件,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决定逮捕3人、起诉11人。组织领导干部、国企工作人员旁听庭审670人(次)。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人,依法办理涉企案件11件。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民事终本执行监督2件、刑事监督撤案1件。
(二)践行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一是全方位抓实“深、联、帮”专项行动。落实县委“五个一”工作要求,常态化到挂联乡(镇)、村委会、企业开展政策宣传、扶贫帮困、法治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走访慰问监测户、留守儿童140余人(次)。常态化跟进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二是多渠道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犯罪41件57人;办理食药品安全领域犯罪7件10人,立办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3件5人。支持农民工、老年人起诉22人,立办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司法救助2件3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三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美丽马关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批捕2件2人,起诉17件26人,立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四是多元化提升治理效能。落实群众信访案件件有回复制度,17件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促成当事人和解10件,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72人。五是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深入推进“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建立《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十条措施》,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22件29人,批准逮捕18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26件37人,其中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0件11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26人,提起公诉17件24人。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选派26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开展送法进校园35场(次),覆盖师生5258人(次),开展综合履职5件,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5份。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刑事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立案5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0人、漏诉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出庭支持公诉319(件)次,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1次。开展巡回检察2次,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违法28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违法24件,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3件。二是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审查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2件(州检察院交办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民事和解1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7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8件。三是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进行监督3件,行政非诉执行违法进行监督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3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1件。四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共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3件、检察建议7件。依法提起危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2024年度高质效典型案例1件。
(四)强化政治引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县委巡察,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纠治“四风”,修订完善《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警填报重大事项23件。三是全面提升专业素能。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7人(次)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条线业务人才库、全州检察机关案件评查人才库、全州检察业务专家,7人获得县级表彰表扬。全年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监督,成案24件。四是打造检察品牌建设“精品化”。打造“检护边关·一马当先”党建品牌,“关澜检锋”“启航未检”检察文化品牌,“关澜检锋护边关”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优秀典型事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109621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2121.13元,占总收入的91.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94093.59元,占总收入的8.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1139.61元,下降1.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5393.44元,下降5.07%;其他收入增加384253.83元,增长75.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7-9月新录用人员到岗,空编时间长,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资金收入减少;三是其他收入增加384253.83元,主要是地方财政保障司法救助金70000.00元、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25153.83元、增加地方财政保障的聘用制书记员经费891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1113875.83元。其中:基本支出8519973.73元,占总支出的76.66%;项目支出2593902.10元,占总支出的23.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1240.07元,下降2.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9413.37元,下降2.73%;项目支出减少1826.70元,下降0.0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7-9月新录用人员到岗,空编时间长,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单位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19973.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0795.19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917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61%。人均开支198138.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3902.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438004.1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4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涉烟案件工作方面的开支。
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经费471898.00元,主要用于院技侦综合楼维修改造项目的开支。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司法救助金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因案致贫返贫的司法救助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2121.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0%。与上年相比减少545396.44元,下降5.07%,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87615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8.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09282.5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29344.6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48.90元,项目支出100028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一、二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02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9854.10元,工伤保险6167.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导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206.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完成年初预算的81.1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5801.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5946.09元,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0458.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导致卫生健康(类)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7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11032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367.12元,下降31.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00.00元,决算为109701.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3%,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决算为62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948.12元,下降3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19.00元,下降69.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19.00元,下降69.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32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367.12元,下降31.3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3000.00元,决算为10970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决算为62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8948.12元,下降3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9.00元,下降69.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19.00元,下降69.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接待,严控接待规模,减少接待陪餐人数,不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1批次、接待人次13人,发生公务接待支出626.0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725.54元,比上年减少156835.25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年初退休3人,新录用人员下半年到岗,空编时间长,工资支出及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马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4011186.44元,其中,流动资产479234.24元,固定资产12838964.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0768.80元,无形资产32187.00元(净值),其他资产31.6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635.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0260.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1920048.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4904.2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7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6266.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4908.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4995.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4995.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